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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
全县人民群众: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,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,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。现通告如下: 一、举报吸食、注射毒品人员的,查获1名以上不满3名的,奖励1000元;查获3名以上(含3名)不满5名的,奖励3000元;查获5名以上(含5名)不满10名的,奖励1万元;查获10名(含10名)以上的,奖励2万元。 二、举报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,每抓获1人,奖励500元。 三、举报贩卖毒品的,经查证属实,视情节奖励500元—20万元。 四、对举报制毒窝点的,经查证属实,视情节奖励1万元—10万元。 五、举报非法生产、买卖、运输和走私制毒物品的,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,最高奖励5万元。 六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,根据查获数量分别奖励500元—5万元。举报贩卖罂粟壳的,根据缴获数量分别奖励1000元—5万元。 七、提供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的,每抓获1名奖励1000元,有特别贡献的给予加倍奖励。 八、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,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。举报人借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对知情不举、包庇、窝藏、帮助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九、本举报奖励由长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并直接兑现,有关程序参照《长治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办理。 十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举报电话: 县委书记:李国强 13303456110 县委副书记、县 长:赵永进 13353456110 县政法委书记:王志宏 13383552110 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:王全林 13353553110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: 赵志飞 13383454110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: 杨春泉 13393557110 110或0355—8322369 举报地址:长子县公安局322室或各辖区派出所 长子县禁毒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